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(委、局):
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〔2019〕118号),现就2020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(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)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工作
(一)各地考试管理部门要按照《关于印发<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>和<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建房〔1995〕147号)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,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
(二)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应于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工作。各地的报名日期由各地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自行确定,并向社会公布报名日期、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。
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在报名时应明确告知报名人员“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、考场座次表、证书、证书查询认证系统,请上传时慎重选用”,并对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。照片具体要求如下: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,像素为295px×413px,尺寸为1寸证件照(2.5cm×3.5cm),大小约为10KB,底色为白色。
二、考试计划时间安排
资格名称 |
考试计划日期 |
考试时间 |
科目名称 |
房地产
估价师 |
10月17日 |
上午
9:00-11:30 |
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
(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) |
下午
14:00-16:30 |
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
(自备计算器) |
10月18日 |
上午
9:00-11:30 |
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
(自备计算器) |
下午
14:00-16:30 |
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
(开卷、自备计算器) |
三、考试方式
(一)《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》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;《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》《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》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;《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》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。考试所需使用的钢笔或签字笔、2B铅笔和橡皮,应通知考生自备。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应在各科目考试中为考生统一准备草稿纸。
(二)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,请查阅《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》。
四、报名信息
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应将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申请表(附件1)的内容,按照《数据库格式及说明》(附件2
|